敢问姑娘芳龄

你是我未完成的牵挂

彼年初夏,初遇娇娃。盈盈花下,笑靥如她。念念伊人,翘翘牵挂。

吾心倾之,值其芳华。埋首书卷,不问室家。四载同窗,互许韶华。

如星如月,齐眉结发。羊城有梦,偏赴天涯。相思难断,愧慕交加。

晓镜婵娟,碧玉年华。红尘扰扰,十年春夏。眉间心上,何以为家?

余生有意,借宿卿家。悠悠浅酌,煮酒烹茶。掌灯添香,著成佳话。

诉我衷肠,共织晚霞。永以为乐,绵延娶嫁。一世一诺,儿女盈家。

——题记

刚进大学的时候,我遇到一位姑娘,那姑娘眉眼弯弯,冲我歪头一笑。她单纯清澈的目光,在我心上挠了一下,我想,《诗经》里说的“巧笑倩兮”,大抵就是这般。从此,这一笑便在我心头隽永,她不设防的天真模样,亦叫我好生怀念。后来的每一次相见,我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的想盯着她看,自认为不会被美色诱惑的我,承认那一刻明白了什么叫眼缘。动心,或许就在那一瞬间,让我毫无防备,让我不知所措。

认识的时间久了,我跟她有了更多的接触。她不仅笑起来一副可人模样,心地还很善良;她学习努力,师生共赞,还热衷于学生会工作;她大方随和,不像一般姑娘爱耍小性子,能和我身边的朋友打成一片。渐渐的,我对她的欣赏越来越多,对她的好感也越积越多。

“哎,哥们,这丫头不错。眉清目秀,看着顺眼。”身边的兄弟看出了我对她的青睐。其实,这些日子以来,她不再只是长得有那么点顺眼,她开始变得特别,至少在我眼里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。我是一个内心柔软的人,对美好的事物没有任何抵抗力,尤其在她面前。

不知道听谁说过,“男生是天生的猎手”。不管这话是真是假,自从遇见她开始,我反正是信了。我开始主动出击,开始找机会约她,开始战略布局,开始向朋友取经。从最初的一起上课、一起吃饭、一起泡图书馆,再到后来,送她回宿舍,在宿舍楼下看着她走上楼,看楼梯拐角的窗户上她走上去的身影,看她宿舍的灯亮起,才安心离开,仿佛她宿舍的灯能照亮我返回的林荫路。她的倩影,曾倒影在图书馆前的云影湖;她的笑靥,也曾被宿舍楼后光明顶上的阳光照耀得更加灿烂。我们在一起四年,一起逛公园、看风景,一起看电影、吃美食,谈笑、牵手、拥抱,极尽甜蜜之事。

常听人说“七年之痒”,起初不懂为何意,但还没到“七年之期”的时候,我便起了小心思。四年的感情,说长不长,说短也不短,但足以让人与人之间由彼此吸引到互生隔阂。毕业那段时间,我忙于找工作,根本无暇去顾及她是否需要陪伴,而她,也把我对她的忽视当成冷落。她会因为我跟同学聚餐去了没给她送雨伞而摆脸色,会因为KTV里我没有跟她合唱一首情歌而生闷气,会因为我迟迟没有提及将来去哪座城市发展而心惶惶。谈情说爱之事,无非在于撩的技艺和欲情故纵的手段拿捏。她的粘人,不再让我觉得亲近,而是让我避之不及;她反复追求的那个承诺,不再让我觉得那是一种爱的在乎,而是让我觉得她在无理取闹。

后来,我们找到了各自的工作,她也终于不闹了。以前在书里读过,如果一个女孩子突然变得乖巧懂事,你打游戏的时候她不吵你了,你没有及时接电话她不质问你了,你跟别的女孩子多聊几句她不吃醋了,那不是她真的识大体顾大局不计较了,只是她不需要你了。当她不再主动粘我,我又开始惦记她了。

刚毕业那会儿,我在浙江,她在广东,一千多公里的路程,她有时间的时候我工作忙,我有时间的时候她又忙起来了,我很遗憾,在年轻的岁月里,在最适合过二人世界的时光里,她的旅途中却少了我的陪伴。如今看来,手机里她的照片寥寥无几,仅存的几张也是毕业前些年的旧照,更遑论合照了。每当朋友问起来,我都只能一笑带过,原来那些本该属于我们的甜蜜,就在我们各自忙于繁杂俗事的年岁里悄悄流失。

毕业三年后,我随着工程去了青岛,她还留在广州,我们之间由一千多公里绵延到两千公里。我也想在她睡懒觉的时候为她准备好热腾腾的早餐,就像《北京遇上西雅图》里描绘的豆浆油条;也想在她大姨妈来的时候为她泡上一杯红糖水,虽然不能替她忍受疼痛却能守候在她身边抱抱她;也想在情人节的时候为她奉上亲自做的甜品,告诉她我想送给她全世界的甜蜜,看她心里开出一朵小花······可是,两千多公里的路程把我们之间的距离变成了一根电话线、一段微信视频,我们再也不是当年沉迷爱情的小年轻,早已忽略了“早安”“晚安”的问候,甚至会忘记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句“生日快乐”。

毕业第九年,我又回到了浙江,她依然在广东,双方父母希望我们九年长跑修成正果长长久久。可是九年的时光,该聊的的都聊完了,甜蜜与激情早已化为平淡。逛街的时候,她挽上我的胳膊,我回头看她,她还是那么美,又好像更美,社会是个整容机构,化上淡妆的她气质愈发出众,可我已没有当初心动的感觉。在项目上多年,我黑了瘦了,胡子拉渣了,身上也没有了当年那股子年轻小伙的朝气,或许在她眼里,我亦不再是白衣少年的模样。我们经常吵架,可每一次都会和好,不是我低头,就是她低头。工作应酬回来,酒劲上了头,我还是会想她,会给她视频或电话,原来,她还是我心底里的那个人,醉酒后会想起的那个人,正如歌词里所写“不再见你,你才会把我想起”。虽然再到后来,我们两个,连吵架都懒得吵了—— 她各地出差,无暇问及我是否粥可温,她收入比我丰厚,不必依靠我,也不插手我的工资卡,我们给彼此该有的自由;我升职了,工作也更忙了,我把攒下来的存款都交给她,房子是她的,但往后的日子是我们俩的,我从来没想过需要设防什么。我们都不知道彼此是否还能相伴余生,只是偶尔深思起来,多年感情实属不易,她的青春都给了我,我的热情也都给了她。或许如果我们没有相遇那么早,或许再晚一点,比如当下,我们并不一定会选择彼此;又或许,遇见另一个姑娘,我也会从她的眉眼里读出自己的心意,也会想对她敞开心扉,也会打算要把余生交给她。可是相遇就是一种宿命,这些年来,我遇见的是她,陪伴我的也是她,虽然我们不爱了,但似乎也没有一定要分手的理由;虽然往后的日子里更多的是例行公事,但每一次望向她,我依然觉得她是个漂亮姑娘,虽然也还有缺点,但却还是我愿意去包容的那个姑娘。

第十年,我们商量着打算应了父母的心愿。歌词里的“也许承诺,不过是因为没把握”,把太多的爱情送进坟墓,却也给太多的父母留下了一个心安。能产生爱情的,是荷尔蒙,但能维系婚姻共同体的,终究是家庭,是亲情。从动心到动情,我跟她之间只需要时间,所以有了后来的十年。

有一种在乎,叫不联系;有一种懂你,叫不打扰;有一种遇见,叫不辜负。从相爱到相守,我跟她之间或许只需要一个契机,比如一场婚礼。她是个好姑娘,我也是个不错的男孩子,希望我能给予她想要的守护与呵护。爱情路口,希望我们最后没有谁不能到达。

 
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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